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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百县千镇万村工程”部分重点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简称百千万工程”)和《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实施方案》,重点支持适种适养品种种业攻坚,加快推动我市创新专业镇建设、现代农业、现代化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现启动2023年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百县千镇万村工程”部分重点领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水产养殖种业研究。开展珠海主要水产养殖品种的种苗培育、选育技术研究与推广,重点支持我市本土海区资源类的经济品种,如海鲈、黄立鱼、四指马鲅、章红等育种技术研究;
(二)种植种业研究。开展适合我市种植的蔬菜、水果种业研究与推广;
(三)预制菜菜品及工艺研究与应用;
(四)专业镇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南屏镇、莲洲镇、白蕉镇、井岸镇、三灶镇、平沙镇六个专业镇围绕转型升级,以打造全国、全省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名镇名品为目标开展产业发展与规划研究。
二、支持方式和金额
通过竞争性立项,根据申报项目的工作难度、工作任务量、工作基础、技术水平、项目预期效益等情况综合确定最终支持额度,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30万元,共资助项目不超过8项。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自有配套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1:1(不包括专业镇转型升级项目)。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珠海市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项目实施的经济基础和研究基础,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专业镇转型升级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所在区、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和所有参与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要落实科研诚信有关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项目内容必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须签署《项目申报承诺函》(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作为申报书附件上传。
(三)每个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
(四)由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必须提供项目合作协议。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员工,确保在项目实施期间在职并能够正常履行职责,项目立项后项目责任人原则上不能变更。
(六)近三年内已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
四、申报受理流程
(一)申报单位在线填报
申报单位请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在线填报《2023年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百县千镇万村工程”部分重点领域)项目申报书》(附件3),上传有关佐证材料(请申报单位尽可能全面地提交与项目有关的佐证材料,其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无模板]、2021年审计报告或2022年财务报表、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等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并按系统要求由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后提交到市科技创新局或有关主管部门。
已注册系统用户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未注册的单位应先注册,获得申报单位管理员账号,再为单位开设申报人账号,并使用申报人账号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
(二)受理审核时间
在线申报时间:2023年7月13日—2023年8月13日18:00,逾期则不能提交。
(三)材料提交
项目通过评审后,获立项项目单位在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中打印生成《2023年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百县千镇万村工程”部分重点领域)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并装订成册,申报书及附件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报书首页作为封面,无需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普通胶装即可)。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倩婷,联系电话:2538006
(五)特别提醒
市科技创新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的项目申报,并从未指定或推荐任何中介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申报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科研需求,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