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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3〕27号)(以下简称:《省申报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
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申报单位按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佛山市)》(附件1)要求,编制好相关申报材料,于2023年8月1日前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填报和提交;各区受理通过后,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平台打印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提交给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推荐数量
请各区按照《省申报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上报。禅城区、南海区分别推荐不超过2家,顺德区推荐不超过4家,高明区、三水区分别推荐不超过1家。(注:若个别区推荐申报数量少于分配名额,将根据其他区现有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数量以及以往批次申报数量等情况,将空缺名额调剂给申报数量较多的区)
三、审核推荐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须对审核同意推荐的单位进行排序,并于2023年8月8日前通过平台和正式行文(含附件5《各区推荐汇总表》、一式四份纸质申报材料等)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科)。
四、现场核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对推荐上报的单位按照100%的比例开展现场核查,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推荐上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区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审核后,将按照要求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4日
(联系电话: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82340856;南海区经济促进局:86336160;顺德区经济促进局:22830329;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88885566;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8775592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83385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