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珠海市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商务部通知并开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66号)要求,2023年度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已开始,请按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地址及联系电话: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联系电话:2682781、2682782)。
三、申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申报附表电子版一份。
特此通知。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