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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23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申报说明(数字贸易发展)

发布时间:2023-05-09 浏览量:111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5-09/2023-06-16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23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申报说明(数字贸易发展)


  一、支持对象

  支持数字贸易发展的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赛道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等,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国家和地方文件中重点支持的项目

  1.支持《“十四五”时期提升上海国际贸易中心能级规划》(沪府发〔2021〕2号)所列的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跨境支付结算服务、数据共享服务、跨境贸易数据合规咨询服务等公共服务项目。

  2.支持《上海市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沪府办发〔2021〕29号)所列的加快原创内容出海、健全跨境网络贸易通道等公共服务项目。

  3.支持《关于支持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服贸函〔2021〕第564号)所列的共性技术支撑、数据资源交易合作、跨境数字贸易营销、数字贸易应用场景展示等公共服务项目。

  (二)对标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的创新和便利化项目

  4.支持数字贸易制度创新,对跨境传输信息、国际网络安全合作、构建数字身份和数字信任体系、搭建国际数据交易平台、

  推动数字包容性等领域的制度创新起支撑载体作用的项目予以资助。

  5.支持数字贸易标准化建设,对制定数字贸易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予以资助。

  6.支持推进数字贸易便利化,对无纸贸易、跨境物流信息共享、电子支付等项目予以支持。

  (三)数字贸易大数据项目

  7.支持运用大数据建模等方法开展数字贸易发展趋势和运行研究。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对1-6项,主要用于项目相关的设备购置租赁(个人办公用计算机除外)、设备安装维护、软件开发测试、研发设计咨询、人员培训、资质认证等,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度相关支出费用的20%,原则上每个申请单位限申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最高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每个项目支持年限不超过三年。

  对第7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个项目最高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上海市数字贸易发展支持资金申请表;

  2.项目所属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所属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

  4.项目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截止到2022年

  度的建设情况、项目对数字贸易发展的促进作用等;

  5.项目运营情况,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投资(含项目投资清单)、建设的进度及2022年资金投入情况(含2022年度费用支出相关合同复印件、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等);

  6.项目涉及的成果专利、认定证书等相关文件;

  7.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材料装订要求及提交期限

  (一)材料要求

  1.书面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用A4纸,须有目录页并按材料要求顺序采用左侧胶装方法装订成册,且各表格按要求加盖公章。

  2.电子数据要求:《上海市数字贸易发展支持资金申请表》和年度报告。提交邮箱地址:shsfmxh@163.com。

  (二)提交期限

  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6月16日前送至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人名单见附表)。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请企业自行申报,市商务委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接受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向企业收取费用,请向市商务委举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