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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23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申报说明(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5-09 浏览量:110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5-09/2023-06-16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23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申报说明(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


  一、支持对象

  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申请主体包括:推动和促进本市服务贸易发展的企事业单位、机构、社会团体组织等。申请单位应为平台的实际投资单位,申报的平台应为2022年度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的项目,平台建设的主要宗旨是服务于服务贸易相关行业、领域,并在客观上优化了上海服务贸易的发展环境。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一)设备购置费用。支持平台建设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用(个人办公用计算机除外),包括平台运行必须的软件开发和正版软件购买费用以及网络设备、交换机、服务器、机柜、UPS、电池、空调、网络性能测试仪、存储设备、宽带通信设备、配电设备及开展服务所需专业设备等硬件设施。对符合规定的设备购置费用,在设备购入成本的50%额度内给予支持;对其中符合规定的软件开发费用和正版软件购买费用,按50%额度内给予支持,最高支持总额不超过40万元。

  (二)运营维护费用。支持平台运行或开展公共服务所产生的电信、设备租用、房租、运维服务、培训、场地、资料等费用。

  对符合规定的运营维护费用,在实际发生运营维护费用的50%额度内给予支持。

  原则上每个申请单位限申报一个平台,每个单位最高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每个平台支持年限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上海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申请表》;

  (二)申请报告(含平台建设及运营情况,需经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内容主要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平台设立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总投资(含平台投资清单)、平台具体实施方案、建设的进度及资金到位情况,平台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或平台完成后提供的成果及形式等,服务对象及提供服务的方式(提供服务的合同)、服务对象不少于10家服务贸易企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绩效目标实现的自我评价并附有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三)《上海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申请汇总表》、费用支出相关合同复印件、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四)申请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

  (五)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材料装订要求及提交期限

  (一)材料要求

  1.书面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用A4纸,须有目录页并按材

  料要求顺序采用左侧胶装方法装订成册,各表格按要求加盖公章。

  2.电子数据要求:《上海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申请表》,提交邮箱地址:shsfmxh@163.com。

  (二)提交期限

  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6月16日前送至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人名单见附表)。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请企业自行申报,市商务委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接受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向企业收取费用,请向市商务委举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