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2023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指引
2023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指引
一、支持对象和条件
(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以下简称“部担保系统”)准确填报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信息的融资担保机构。
(二)融资担保机构在广东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三)已在工信部担保系统填报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且发生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四)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
二、申报材料
(一)对项目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
(二)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协议。
(四)经合作银行盖章确认的2022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业务明细表。
(五)与每笔业务对应的客户小微企业证明文件、银行主合同、担保合同或同质文件、担保费发票、担保费支付凭证等。
以上材料清单为项目单位申报必要材料,各地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以及项目申报、评审等需要,自行确定其他项目申报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对于申报项目,除书面评审外,还必须到担保机构进行现场核查,抽查数量不低于申报项目总数的30%。
(二)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市工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并对项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三)请于4月28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及附件2、3正式行文上报我厅(融资促进处)。
四、名词解释和计算公式
(一)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计算公式:
某担保机构年度小微企业业务年化担保费率=∑该机构当年度每笔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担保费/∑该机构当年度每笔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年化担保额
某担保机构年度小微企业业务年化担保额=∑(该机构当年度每笔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担保额×实际担保天数/365)
担保业务担保额以担保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