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中央、省、市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办法》(粤知〔2017〕32号)相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对合同到期的知识产权促进类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底合同到期的中央、省、市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共14项(详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评审以项目汇报及书面审查为主。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报送验收材料;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
三、报送材料要
(一)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附件2)和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附件3)
(二)项目验收证书(一式三份,附件4)
(三)项目验收报告(一式三份盖公章,附件5)
(四)报告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四、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验收材料电子版(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报送至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箱zhsscjgjzscqcjk@zhuhai.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验收材料”);盖章纸质版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五份)于11月28日前报(寄)送至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119室 。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11月9日
(联系人:黄艳艳,联系电话:2622252)
附件1
2022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