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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征集《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0 浏览量:155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10-20/2022-11-08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征集《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的通知


有关单位:

  智能机器人是本市智能终端产业发展的核心装备,是先进制造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的前沿方向。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等十五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1〕206号)与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促进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沪府办发〔2022〕12号),为推动本市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智能机器人终端带动、赋能百业的应用优势,现面向本市征集《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具体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推荐目录》将搭建机器人企业与用户单位对接的信息渠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成果并推广应用,解决智能机器人场景落地存在的局限性问题,促进产业成果更好地赋能工业、医疗、农业、建筑、应急及社区生活等领域智能化升级,助推城市数字化转型。同时,鼓励机器人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新产品、新业态上市,为上海巩固智能终端产业领跑优势、强化城市发展竞争力注入新动能。


  二、编制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本市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征集、评选、发布工作;企业自愿申报,申报的智能机器人产品已在相关场景实现典型应用。《推荐目录》助力机器人企业获得市场认可、扩大业务规模。

  二是推荐先进,鼓励创新。《推荐目录》中的智能机器人企业及产品应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能够为应用方带来高效、便民、智慧、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效益。《推荐目录》支撑企业构建“创新-应用-盈利-迭代创新”高效循环,激励企业持续加大创新投入。

  三是动态更新、打响品牌。《推荐目录》每年更新并发布一次,根据技术进步与场景拓展情况,动态调整推荐对象,打造一批代表“上海制造”水平、家喻户晓的智能机器人终端品牌。


  三、征集领域

  1.工业智能。应用于上海市智能工厂的协作机器人、自适应机器人、复合机器人及物流仓储机器人。

  2.医疗健康。腔镜、骨科等手术机器人,清洁消杀、巡诊护理、配药送药等医疗辅助机器人,康复训练等康复机器人。

  3.公共服务。核酸采样机器人,商业配送机器人,餐饮、迎宾、引导、环卫等服务机器人。

  4.家用服务。教育咨询、娱乐陪护、助行助浴、智能看护等家庭及养老服务机器人。

  5.农业服务。耕种栽培、作物植保、果蔬采摘、畜牧水产养殖等农业机器人。

  6.建筑服务。砌墙抹灰、搬运加工、增材制造等建筑机器人。

  7.特种应急。消防灭火、应急救援、安保巡检及排爆等特种环境作业机器人。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本市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掌握智能机器人研发制造与集成服务的相应能力,依法拥有智能机器人产品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申报单位报送的典型场景应在国内已形成成熟的落地场景。鼓励机器人企业牵头用户单位联合申报,并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

  3.申报单位愿意主动配合参与供需对接、公开宣传、展览展示等配套活动,积极推广案例经验。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编写《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申报提纲》(详见附件1),盖章后扫描为电子版(PDF)并刻光盘,于11月8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光盘)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地的区经委(商务委)。

  (二)各区经委(商务委)牵头组织本地区征集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先进性进行初审,并按推荐顺序填写《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汇总表》(详见附件2),盖章后扫描为电子版(PDF),于11月11日前将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电子邮箱:shznzz@126.com。

  (三)市经济信息化委将会同市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论证和评选,评选标准包括等技术先进性、场景适配度、应用成熟度、社会经济效益等,依据评选结果分行业形成《推荐目录》。


  六、配套支持

  1.推动供需对接。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组织供需对接与产融对接活动,促进机器人企业与用户单位、金融机构交流对接,挖掘拓展应用场景,基于市场化原则增进上下游合作。

  2.开展宣传推广。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与场景推广范围;建设上海市智能机器人展示中心,集中展示《推荐目录》相关产品与场景,组织用户单位、市民参观体验。

  3.加强专项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统筹用好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项资金,面向入选《推荐目录》的机器人企业,择优支持重点技术攻关与重大项目建设;鼓励机器人企业联合相关机构制订智能机器人新标准;鼓励各区、园区对进入《推荐目录》的属地企业给予奖励,争创一批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集聚区与应用场景示范区。

  申报咨询联系方式:杨仝焕 23112692,杨凯 23112643,

  吴春平 23112637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 海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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