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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征集2023年度广州市荔湾区民生科技项目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荔湾区“一个定位、两大引擎、三大平台”发展思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广州市荔湾区科学技术经费投入与使用管理办法》《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2023年度广州市荔湾区民生科技项目于2022年10月25日开始征集。本次征集的项目主要是疫情防控专题、卫生科研专题、教育科研专题、科技人才培育专题和软科学研究专题。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荔湾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或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医疗机构、社会团体,并在荔湾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二)申报单位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三)对于已承担区民生科技项目,按照项目任务合同书的计划进度要求应该完成,但仍未完成或未办理项目验收手续的单位,一律不受理新的项目申报。
(四)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项目实施期末应有明确的量化技术指标和经济或公益考核验收指标。
(五)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民生科技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2023年度广州市荔湾区民生科技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广州市荔湾区科技业务网上填报系统(http://218.19.252.130:8081/homepage/homepage_index.actio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导入实施方案和相关附件(word文档或扫描文件),以及申报指南中指定的其它申报材料等。网上申报通过审查后,须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一份,报送各项目组织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街道)。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相关证明文件的顺序统一胶装。
(二)区教育局组织筛选教育科研专题申报项目并加具推荐意见,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筛选疫情防控专题、卫生科研专题申报项目并加具推荐意见,项目受理截止日期内按要求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把申报材料送至荔湾区科工信局。恕不受理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直接申报。
(三)科技服务机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初审和书面材料形式审查,凡申报材料不完整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的项目,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单位需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医学伦理、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如发现弄虚作假,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
(四)本次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前,逾期不再受理。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荔湾政府网(http://www.lw.gov.cn)和荔湾区科技业务网上填报系统(http://218.19.252.130:8081/homepage/homepage_index.action)上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五)2023年度民生科技项目合同期统一从2023年4月1日起,项目经费计划于2023年拨付。
三、联系方式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东漖南村638号510室
联 系 人:宋雨帅
联系电话:020-81376707、81243929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