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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促进高校科技成果服务产业发展扶持项目考核验收(工业化生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9 浏览量:108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教育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8-29/2022-09-23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促进高校科技成果服务产业发展扶持项目考核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高校科技成果服务产业发展扶持项目的管理,根据《佛山市促进高校科技成果服务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佛高教〔2018〕5号)文件精神,佛山市教育局将对实施期满的立项项目开展考核验收工作,由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以下简称“转化中心”)组织考核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次申报主要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站、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基地、中试项目和工业化生产项目4个子项,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8:30至2022年9月23日17:00(申报单位逾期未通过服务平台完成首次网上提交或被审核部门退回后未按时重新提交,视为放弃申报,将不再受理),经形式审核通过项目的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线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须按以下程序完成: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www.gurfcc.com/)。各单位申报员在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所需申报材料。
  (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由申报员经网上提交后,提交至转化中心进行网上受理。由转化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申报材料规范性审查。不合规的材料将通过服务平台退回修改,请各单位申报员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按要求修改的申报材料。
  (三)纸质材料报送。项目经转化中心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制作纸质材料后报送至转化中心(联系人:汤子情,电话:18988636903,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B8座二层)。转化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材料合规性审查。
  (四)项目评审及公示。审查通过的项目由转化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不同政策子项的需要安排现场答辩与实地考察等环节。市教育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通过考核的项目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下达通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转化中心根据公示结果下达考核验收结果通知文件。
  (七)资金拨付。由市教育局按相关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四、联系方式
  工作开展过程相关问题请及时与转化中心联系,联系人:汤子情,联系电话:18988636903(微信同号),可添加政策咨询微信服务号咨询;联系人:钟毅,联系电话:0757-83205010,18923138563。

  佛山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钟毅,联系电话:0757-83205010)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