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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银管部,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 2022 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289 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200号,附件1)的工作部署,我局牵头组织我市的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申报(我市向省推荐申报企业数原则上不超过10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商务部门会同区相关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全国供应链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商流通函〔2022〕123号,附件2)示范企业申报条件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对企业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7月26日前,各区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我局,电子版通过粤政易发送我局联系人。
二、请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银管部指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将姓名、职务、手机号报市商务局(市场规划建设处),以便开展后续研究推荐工作及相关事宜;
三、请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或行业内企业积极申报,并对申报进行指导;
四、请符合条件并自愿申报的企业填写《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申报书》(附件4)加盖公章后报区商务部门。
附件:
1.粤商务建函〔2022〕200号
2.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
3.指标体系
4.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申报书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7月20日
(市商务局联系电话:88902220;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 江川 电话:1866557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