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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业培训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2-06-10 关注 

  《深圳市创业培训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3号)、《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结合我市创业培训开展情况,我局印发了《深圳市创业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管理办法》创业培训包括创办企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特色创业实训和创业能力培训。创业培训的对象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市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承担创业培训的定点机构和承办机构分别通过公开遴选和政府采购产生,鼓励多类型主体参与。

  (二)创业培训项目。创办企业培训课程模块包括“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和“创办你的企业(SYB)”,共80个学时,每班规模不超过30人。网络创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教学、模拟实训等,网络创业培训不少于56个学时,每班规模不超过30人。特色创业实训是参加特色创业实训项目进行创业实践训练,特色创业实训时长不低于56个学时,每班规模不超过30人。创业能力培训的对象和方向、时长和规模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确定,课程由承办机构根据培训方向设计。

  (三)定点机构遴选。承担创办企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的定点机构须有2名以上持有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的专(兼)职讲师。定点机构的遴选程序包括发布遴选通知、申请、初审、复审、公示、签约、公布环节。

  (四)组织实施。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制定全市创业培训计划并分两批次予以公布。定点机构根据创业培训计划发布培训通知,按要求提交开班申请、并进行培训过程监管。创业培训完成后,由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委派创业培训讲师对参加创办企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且考勤率合格的学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五)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定点机构免费开展创办企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和特色创业实训,培训结束后按通过考核的人数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创办企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特色创业实训补贴280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为1万元/人。补贴申领流程分为申请、受理、审核、公示、支付环节。

  (六)监督与管理。规定了对定点机构的年度评估、退出机制及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