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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光明区关于合成生物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1-12-29 关注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深圳市光明区关于合成生物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光明区印发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便于《措施》实施与执行,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合成生物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是什么?

  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是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未来产业”引领计划的重要举措。2019年11月29日,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精准医疗、数字生命、合成生物学等细分行业,出台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2020年1月2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要针对基础研究环节薄弱等痛点问题,依托我市高校、科研机构集聚全球顶尖科学团队在合成生物学、脑科学、生物医学大数据等领域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引领原始技术创新突破。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结合光明区实际,起草《措施》。

  为便于《措施》实施与执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前沿科技领域升级,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助力光明区合成生物科技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规范深圳市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制定《办法》,按照《办法》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方可申请享受《措施》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


  二、合成生物学是什么?

  合成生物学的本质是让细胞为人类工作生产想要的物质。该技术突破自然进化的限制,以“人工设计与编写基因组”为核心,可针对特定需求从工程学角度设计构建元器件或模块。通过这些元器件对现有自然生物体系进行改造和优化,或者设计合成全新可控运行的人工生物体系。它把“自下而上”的“建造”理念与系统生物学“自上而下”的“分析”理念相结合,利用自然界中已有物质的多样性,构建具有可预测和可控制特性的遗传、代谢或信号网络的合成成分。合成生物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生物元件、基因线路、代谢工程以及基因组工程。


  三、光明区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包括?

  根据合成生物产业化路径,合成生物产业链条可根据从原料开发设计到材料应用的产业顺序分层。基础层企业及机构通过技术研发为合成生物提供原材料及实验支撑等技术和服务,应用层企业及机构面向行业需求实现已有材料替代或生成新产品。为此,《办法》规定合成生物企业包括从事合成生物各细分领域技术研发的相关企业与从事合成生物技术应用与支撑领域相关企业,因合成生物学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而快速发展,为保证政策覆盖领域全面充分,其余为合成生物技术研发及应用领域产业链提供技术支撑及配套服务的相关企业也被纳入认定范畴,具体将由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委托合成生物学领域权威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指标及相关数据,以量化评分方式建立评价模型,确定拟认定通过企业名单。


  四、《办法》申报条件有哪些?

  (一)细分领域

  1.从事合成生物各细分领域技术研发的相关企业,包括基因合成组装、DNA存储与生物计算领域、生物分子、途径与线路工程领域、宿主与群落的工程化领域、合成生物理论构建、建模与自动化领域。

  2.从事合成生物技术应用相关企业,包括生命健康领域、食品与农业领域、材料与能源领域、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领域。

  3.合成生物产业配套领域相关企业,包括为合成生物技术研发及应用领域产业链提供关键技术支撑及配套服务的相关企业。

  (二)企业资质

  1.法人资格:登记地、纳税地和主要经营场地均在光明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主营业务:符合总则中主营业务定义的合成生物相关企业。

  (三)经济效益或研发能力

  1.经济效益或研发投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60%,或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 200 万元,且合成生物领域的研发投入占全部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 60%。

  2.研发人员:上年度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四)转化能力

  发明专利: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且产权明确清晰,无知识产权争议。


  五、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认定程序是?

  (一)申报。由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发布申报通知,申请认定为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的申报单位,以自愿原则向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二)初核。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核查,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要求补全;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评审。企业申报材料初步核查无异议的,由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拟认定企业名单。企业对专家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由区科技主管部门报区政府研究后决定。

  (四)征求意见。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就拟认定企业名单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五)审批及公示。对征求意见后的拟认定企业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异议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异议情况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异议申请人。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认定为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


  六、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的支持方式是?

  认定为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可申请享受《措施》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包括一是合成生物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支持如大科学计划、承接重点科技专项、社会资本投入基础研究等支持;二是合成生物创新链建设支持,如成果转化、研发投入、技术攻关、概念验证等;三是合成生物产业链建设支持如国高企业认定、固定资产投入、取得专业资质认证,用房租金、产业平台建设、企业发展金、产业空间、建设用地,专精特新称号等;四是支持合成生物产业生态如赛事活动开展、学术机构落地、投融资等。具体可参照《措施》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