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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成都市​转发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8 浏览量:239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1-18/2021-12-0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转发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发展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成都高新区新经济局、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局、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

  近日,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1〕222号)(以下简称:《征集通知》),为认真做好2022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结合省级项目申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和《征集通知》一并印发你们,请尽快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究项目征集要求

  请各区(市)县经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2022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认真研究《征集通知》征集流程和征集指南等内容,抓紧组织和指导拟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先入库、后申报”原则)开展项目申报。请各区(市)县经信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强化项目审核,确保项目及相关内容数据真实合规,按照《征集通知》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管理人员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网上申报。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18:00,各区(市)县经信主管部门网络审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17:00。同时各区(市)县经信主管部门在2021年12月6日前以正式文件推荐(包括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三份上报至我局各牵头项目处,抄送同级财政部门。我局各牵头项目处汇总后,分别按《征集通知》要求报送省经信厅,同时抄送市财政局。


  二、加强项目审查把关

  各区(市)县经信主管部门务必严把项目“入口”关,充分体现政策性项目的严肃性和公平性。针对项目审查中反映较突出的“冒、骗、虚、重”等问题,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经营情况、项目真实合规性、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完备、项目是否符合征集指南条件等,并出具表述明确的审核推荐意见。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各区(市)县经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指导项目申报单位绩效目标的制定,加强申报项目绩效管理,并严格把关项目申报单位填报的《项目绩效目标表》。


  四、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一)产业化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牵头处室:工业投资处 61881610

  具体承办处室:详见附件2

  (二)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工业设计与创新创意处 61881587

  (三)产业园区项目

  产业功能区推进处 61881619


  附件:

  1.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1〕222号)

  2.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产业化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承办处室分工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7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