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成都市关于开展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落实加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有关政策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1〕320号)要求,现将开展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国省级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支持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加大实验、验证、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投入,改善研发场所,完善技术创新基础条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为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2.申报企业应在我省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内承担该项目条件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央属企业集团在川纳税分公司。
3.申报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申报企业营运状况良好,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5.申报企业已纳入统计部门研发统计,并按要求完成研发统计联网直报工作。
6.投入构成科学合理,不含与技术中心能力提升无关的设备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等费用支出。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并于申报前实施完成(投入经费归集范围为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
7.原承担的技术创新项目(2015年及以后)未验收和已获得2021年度技术创新项目资金(含切块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在申报范围
8.申报材料不涉密。
三、申报方式、内容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自行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选择产业技术研发及平台建设方向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类型,在线填报《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表》和相关申报资料。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18:00,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络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12月6日18︰00。
2.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并推荐上报,纸质推荐文件(一式一份)于2021年12月6日前报市经信局工业设计与创新创意处。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9日
(联系人:赵斌,联系电话:61881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