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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新型显示企业20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工信局、姑苏区经科局、工业园区经发委、高新区经发委:
为促进我市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鼓励全市新型显示企业积极参与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推动我市新型显示产业迈向高端,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新型显示20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评选主体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从事新型显示相关领域技术研发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企业在关键技术、工艺等方面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
3.专业技术能力强,行业影响力突出,发展成长性良好,是某一细分行业领域内的骨干企业;
4.同一家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别;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3)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
(4)获得各级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人才企业。
三、评选类型
本次评选共细分为4个领域,企业根据自身条件,按照需要申报的项目类型填写申报书。具体项目类型如下:
1.重大创新
具有重大技术创新,填补国内技术或市场空白,对完善自主供应链具有较大贡献且产生较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
2.模组及面板
从事模组和面板领域内的相关企业。
3.材料及部件
从事背光源材料、面板材料以及芯片领域的相关企业。
4.设备及服务
从事制造、测试等支撑设备及配套服务等相关企业。
四、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采用企业申报、属地推荐、联合评审的方式,相关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各市区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五、有关要求
1.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新型显示企业20强评选活动,对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励新型显示企业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创优实践,推动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主管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大力宣传,组织属地新型显示相关领域优秀企业积极申报。
2.请各地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企业材料的收集、整理、核对和评估工作,防止虚报。在推荐候选企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企业规模以及影响力。
3.请各地主管部门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本地拟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汇总报送至市工信局电子信息产业处(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联系人:胡 帆
联系电话:68616206
电子邮箱:dzxxcyc@szgxj.su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