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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专项拟立项公示
各有关单位:
经过专家评审等程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确定了2021年天津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专项拟立项项目5项,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拟立项项目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实质性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市科技局真诚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并坚决反对任何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任何不正当行为,请立即向市科技局举报。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邮 编:300042
联 系 人:市科技局引智处 李佳琦
联系电话:83605940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