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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人社函〔2021〕127号
四川天府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成都市支持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实施细则》(成人社办发〔2021〕17号),现就2020年度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请享受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的,申请人毕业院校名称应属于《2020年度部分海外高校目录(仅供创新创业补贴使用)》之一(详见附件1),毕业时间应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毕业时间以海外高校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创新创业以本人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与企业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为准(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本市)。
二、补贴标准
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可分别申请2万元、4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30日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部门递交申报材料,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四、申报材料
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创新创业补贴应区分类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属自主创业的提供以下材料:
1.《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2);
2.本人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社保卡(带银行金融功能)或银行账户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属在企业从事相关创新工作的提供以下材料:
1.《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人从事相关创新工作的证明资料;
4.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社保卡(带银行金融功能)或银行账户、劳动合同(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6个月及以上)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人社厅专家服务中心认证的《四川省海外留学人员证书》,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在线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申报,是实施海外留学生回引工程的重要举措,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会同财政、教育、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确保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顺利推进。
(二)抓好宣传引导。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深入细致做好政策解读、舆论宣传等工作,营造有利于吸引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来蓉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联系机制。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申请人的服务与管理,建立联系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申请人的情况。同时将通过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专技处备案(联系人:邱育林,联系电话:61888121),及时兑现补贴经费。
附件:
1.2020年度《部分海外高校目录(仅供创新创业补贴使用)》
2.区(市)县人社部门咨询电话及地址
3.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来蓉创新创业补贴申请表
4.申报汇总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