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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第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名单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教委,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初审、专家评估、市级相关部门复核确认,并向全社会公示,现确定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为本市第一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并纳入北京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请各单位做好试点企业的建设培育工作。
一、落实《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加强政策指导和宣传,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努力构建产业和教育融合发展新格局。
二、试点企业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相关规定,于3个月内制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