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东莞市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35 号)的要求,为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企业按照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通知》要求向市工信局或广东省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提交申报材料,有关书面申报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四份),并提供盖章扫描电子版光盘。《通知》附件中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请自行登录工业化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下载。
二、申报时间
通过市工信局申报的,请于5月24日前由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把经核查的申请材料报市工信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初审后提交;通过省级协会申报的,根据该协会要求的流程申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35 号)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1日
(联系人:彭小平,联系电话:2223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