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广州市花都区转发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转发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汽车城、区空港委、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评价企业条件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上年度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上年度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上述(一)至(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入库(需在评价系统填报):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评价工作程序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评价工作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中进行。企业可从“服务事项”页面(网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中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对应的“办理入口”进入办理。
三、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参与评价企业需依据2020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数据填报《信息表》及上传相关附件,成功入库后获取登记编号,当年有效。本次自主评价时间安排如下:
拟于2月—10月开展,每月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推荐公示一批,各批次审核截止时间均为每月15日(双休和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四、有关政策红利
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可享受如下政策红利(包括但不限于):
(一)科技金融精准服务。
(二)品牌影响力提升。
(三)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四)广东省科技创新券支持。
(五)广州市科技局“以赛代评”政策支持。
(以上评价操作指引及政策红利等详见通知附件。)
五、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处:许鸿斌,83124076
六、服务咨询窗口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702室)
联系人:邓洁、陈镜帆、陈韦各、刘威
联系电话:83491558、83491559、83491565、83491781
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18日
(联系人:罗燕红,联系电话:3688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