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成都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现就成都高新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和资助额度
(一)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加大对前沿领域和基础科研人才的支持。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选,并对资助人选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申报人所在市(州)或部门(单位)须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6年1月1日后回国;
(四)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至2021年2月28日)。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附件1);
2.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
3. 海外学位学历、个人稳定就业证明(如社保证明、个人完税凭证)、回国时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 划拨经费所用的申报人个人及其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均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等);
5. 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2月20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纸质版A4装订、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rcc508@126.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文老师、陈老师
电话:028-85155164、028-87317703
地址: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天府三街大源国际中心A3栋国际人才城)3楼5号窗口
附件:
1.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
2.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报汇总表
3. 个人诚信承诺书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