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四川省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四川省自2018年起加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旨在吸引和聚集全国优秀科研人员,围绕前沿技术、防灾减灾与生态保护、现代能源与交通、现代医药等相关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正式发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启动区域联合基金申报工作,根据《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集中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16时。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1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项目组织动员
各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优势研究团队情况,充分整合资源,围绕重点领域,调动科研人员申报积极性。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主动进行宣传发动,加强对科研人员的跟踪服务,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任务分解。
二、准确把握新要求,积极应对科研范式变革。
请各依托单位及项目申请人要注意把握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1年改革和申报要点。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1年指南和通知通告,注意把握好指南调整要求。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重点产业亟待突破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相关科学问题,认真撰写申请书。
三、加强辅导提高申报质量
各依托单位应积极组织领域专家对项目申报进行培训和指导,交流项目申报的经验和做法,提高申请书撰写水平;充分发挥指导专家作用,组织听取项目汇报、开展项目预审、提出修改意见,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各依托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组织与协作,加强与科技厅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沟通和联系,共同为科研人员做好服务。
在项目组织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联系。
联系人:成瑶028-86671925
附件: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四川节选)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