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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局、佛山供电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0〕15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项目
(一)加快推动我市列为2019年国家竞价光伏项目和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组织和推进具备接网和消纳条件的新增平价上网项目建设。
(二)认真开展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
1.请各区严格按照《广东省申报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工作方案》(附件2,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关于项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报价要求等,抓紧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审核申报项目用地、接网等条件,不符合申报条件、支持性文件不齐全的项目不得上报,于5月8日前将审核后符合要求的项目及相关材料报送我局。
2.请企业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向项目所在区发展改革局提交初审材料进行申报;积极关注省、市发展改革委网站,项目通过省复核后按要求及时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3.如有需变更信息的2019年光伏竞价补贴项目请(填写附件3)一并报送我局。
(三)按照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做好佛山市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
(四)推动光伏项目与“三旧改造”、村级工业园区改造、绿色建筑建设等结合,积极应用光伏发电,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
二、有序推进风电项目建设
合理安排建设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且具备就近消纳和接网条件的分散式风电项目,落实省积极推行项目核准承诺制、建立并联审批机制、简化相关手续等要求。
三、加快接网工程建设
各区要加强与企业对接联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等问题,推动工程建设。佛山供电局要优化投资管理工作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快接网工程建设进度,优先安排我市2020年内并网的国家光伏竞价补贴项目等的线路建设,并建立绿色通道,对该类项目实行快速审批、优先建设。
四、做好项目跟踪和统计报送工作
(一)各区要高度重视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将其作为调结构、扩投资的有效举措。对列为2018年及以前年度建设方案的存量光伏项目,以及列为国家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分类建立项目台账,密切跟进、积极推进。并将本区光伏发电年内完成投资及新并网情况(见附件3)于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报送我局。
(二)各区要督促风电、光伏发电企业每月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更新项目核准、开工、在建、并网等信息。对因信息填报错误、填报不及时导致不能列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及获得电价附加补贴的,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三)请佛山供电局按照国能综通新能源〔2019〕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每月做好全市光伏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填写附件4),并指派专人于每月15日前报送我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