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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及2020年度试点示范高校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粤知〔2020〕20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省内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大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决定联合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并组号转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对纳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建设的高校,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中国专利奖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入库等有关项目中予以倾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大力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积极申报。
二、请省内各高校认真对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开展试点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工作,积极主动参与申报2020年度试点示范高校,通过全面提升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能力,形成知识产权综合优势。试点高校应以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为基础,在知识产权“质量、效益、保护”任一方面形成专项特色或综合优势。“双一流”高校可以同时申报试点和示范,其他符合条件的高校可以申报试点。
三、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部委主属高校申报试点示范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分别提交申报材料(见国知办发运字〔2020〕8号附件,申报书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言方网站检索下载),同时,向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提交扫描盖章电子版申报材料备案;省内其他高校申报试点示范的,分别向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扫描盖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各一份,同时向所在地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备案。
四、请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申报材料纸质版,分别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电子版分别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刘延君,电话:38835692
电箱:gdsjj_liuyanjun@gd.gov.cn
广东省教育厅 陈阿丽,电话:37627742
电邮:kyc@gdedu.gov.cn
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docx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