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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
鄂人社办函〔2020〕1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部门,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关企事业单位、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推进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湖北省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深入实施,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号)和我省《关于实施湖北省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鄂人社发〔2012〕27号)精神,现就征集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选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围绕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和“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调”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以及202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
(二)注重科技前沿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以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12个重点领域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9个现代服务业,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领域为重点,兼顾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
(三)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四)聚焦高精尖缺人才,加强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五)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科学防控和科研应用等方面。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高级研修项目应面向部门、行业招收研修人员,研修人员一般应当是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中,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5天左右,研修人员70人左右;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4天左右,研修人员40人左右。
(二)高级研修项目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精心设置高级研修项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研修。
(三)各地、各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的选题范围精心组织申报,省人社厅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重点领域、兼顾地方特色为原则,结合各地各部门以往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征集的选题进行遴选,制定下发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四)高级研修项目由省人社厅择优专项资助或向国家人社部推荐,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企业申报须具有培训资质,能开具培训费发票。项目完成后按有关财务规定报销(根据省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要求,财政预算单位间不能直接拨款,省级研修项目承办单位不能与我厅为同一级预算单位,也不能为财政专户单位),国家级项目每期资助上限为17万元;省级项目每期资助上限为10万元。
各地、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级研修项目的申报工作,于2020年3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pdf格式以及word格式),通过互联网报送至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QQ邮箱:11864064@qq.com),逾期将不予办理。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