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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与培育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和《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精神,按照《浙江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市推荐申报基础上,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了评审工作,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拟将浙江省杭州上城健康服务与大数据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47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列入省级创建名单、浙江省宁波海曙时尚服装服饰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8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列入省级培育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我厅反映。反映情况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054693(基础处),0571-87056409(厅机关纪委)
附件:第三批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与培育名单
浙江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