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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决定举办首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以“创业齐鲁·共赢未来”为主题,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突出服务产业发展导向,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创意、带技术、带项目落户山东,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根据各市申办情况,由主办单位综合考虑确定具体承办市
服务单位: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山东省科技服务发展推进中心
合作单位:山东省重点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内外知名创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新闻单位等
三、大赛设置
大赛时间:2018年5月—2018年8月
大赛类型:大赛分创业企业类人选和创业团队类人选两种类型。
大赛领域: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十强”重点产业,按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分技术领域组织。
奖项设置:根据大赛报名情况,遴选一定数量的优胜人选,赋予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国内)领军人才入选资格或候选资格。
四、参赛条件
(一)创业企业类人选参赛条件
1.人选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已创办企业,且企业运营情况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人选为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引领省内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3.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相应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人选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为1年至5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企业成立时间不满1年,须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2017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3.项目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能产生预期经济效益。
4.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新团队。
(二)创业团队类人选参赛条件
1.创业团队类人选应为创业团队的负责人,并且具备上述创业企业类人选第2条和第3条所列人选条件。
2.创业团队类人选所率团队应具有较强的创业愿望,项目创业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能产生预期经济效益,尚未创办企业。
五、大赛流程
(一)大赛报名。所有拟参赛人选登录大赛官方网站“人才山东”(http://www.rcsd.cn)进行报名注册,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参赛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日—6月15日。
(二)资格审查。省内创业企业类人选和创业团队类人选由人选所在设区的市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进行在线资格审核。省外创业团队类人选由省科技厅负责资格审核。
(三)网络初评。大赛组委会邀请专家对参赛人选进行网络初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进入领域决赛名额和人选。
(四)领域决赛。领域决赛采取现场答辩路演的方式,参赛人选根据商业计划书制作PPT,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根据领域参加分组公开答辩。领域决赛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8月31日。
六、支持政策
(一)创业企业类优胜人选
1.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2.获得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入选资格,在通过实地考察、综合论证、公示等环节后,按程序报省政府予以确定,公布为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
3.入选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的,其创业企业获得我省本地企业投资,共同投入所办企业的实际到位资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省财政给予创业启动资金200万元;其他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及创业企业,给予创业启动资金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启动期的各类支出,一次性拨付。
4.入选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的,其创业企业获得财政资金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以货币形式投资的,按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投资保障,最高金额200万元。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享受相关政策支持;以其他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按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名领军人才及创业企业累计最高贴息金额为100万元;符合条件的同时享受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
(二)创业团队类优胜人选
1.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2.给予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候选资格。人选在大赛结束一年内在山东注册成立企业,且符合人选为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等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进入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考察范围,经实地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公布为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并享受相关待遇。
(三)进入领域决赛的人选
1.为进入到领域决赛阶段的创业类团队参赛人选提供食宿补贴。
2.对于进入决赛的人选在我省的创办企业或人才项目,积极引导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给予重点支持,吸引国内外投资机构跟进投资。
3.帮助人选创办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创新券、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财政补偿、技术合同登记税收优惠等普惠性科技政策。
4.将人选创办企业纳入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对符合《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
5.优先推荐人选创办企业到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挂牌,作为批量转板的重点企业,推动进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优先推荐到中国高新区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展示。
6.优先推荐优秀创业导师为进入决赛的创业团队进行创业辅导,优先推荐到省级以上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进行落地孵化。
7.各类园区负责与落户本区域的人才及创业企业签订意向协议,具体落实各项政策待遇。
大赛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91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153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531-55575449、55575450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