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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对2019年佛山市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服务贸易部分)项目计划公示的通知
根据《佛山市商务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佛山市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佛商务服字〔2019〕24号)的要求,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各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初步确定了拟支持项目,现将项目计划(见附件)在佛山市商务局网站(http://fscom.fosha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然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
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电 话:0757-83992247
电子邮箱:fumaoke@fscom.foshan.gov.cn
附件:2019年佛山市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服务贸易部分)项目计划表
佛山市商务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