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湘科发[2018] 104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
度湖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湖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认定范围与条件的
法人企业可申报认定。
2017年度长沙市已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继续有效,到复审年限后需重新进行认定; 2016 年长沙市已认
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应当参加2019年的重新认定。
二、申报材料
企业在提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注册登记表(见附件1);
(二)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 ;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网上提交扫描件,书面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复 印件) ;
(四)经审计的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以及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
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情况表;
(五)企业上一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及离岸服务外包收入明细表,企业,上年度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委
托、合作)合同(协议书)等材料;企业从事《湖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2规定范围内
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需提供销售或服务发票(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50%以上的票
据)复印件;从事离岸外包业务需提供银行结汇或外汇收入核销等外汇收入证明(与外汇收入核销证明总额之和占企
业当年全部收入35%以上的票据)复印件;
(六)企业员工花名册(学历结构以及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从事离岸服务外包、服务贸易
人员情况),企业就业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缴费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七)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证书,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
新)材料,获国家或本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或科技奖励证明,获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证明等复印件(可选
报) ;
(八)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申报时间
湖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集中受理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
料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29日。
(二)注册登记。企业登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网”( htp:/s innocom.gov.cn/)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
码(复审企业不用重新注册),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技先平台”),按要
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省认定办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审核认证。
(三)申报受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企业网上在线填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表》,并上传相
关附件。待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出纸质文件,连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送辖区市州科技局进行初步
审查后,于11月29日前统一报送到省认定办(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001室)。电子版材料需刻录
在注明企业名称的光盘中,随纸质材料同时报送。
四、评审认定
受理时间结束后,由省认定办及时组织,从专家库内抽取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认定评审。专家评审结果经省
认定机构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国家科技部备案。
五、联系方式
省认定办: 0731-88988819. 88988861系统申报咨询: 0731-88988006
附件: 1. 《企业注册登记表》
2.《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