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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征选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30 浏览量:185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0-30/2019-11-10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征选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的公告

(东信建办函〔2019〕35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0号),结合当前实际工作需要,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统筹小组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立我市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原则和方式

  本次征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征集。由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自愿申请,统筹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综合评定后,向社会公示入选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入选我市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库。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获得个人或企业征信业务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首批26家综合信用服务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守信激励创新产品与服务”联盟首批34家成员单位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认定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内。

  (二)熟悉国家、广东省、东莞市信用工作部署,具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

  (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完整规范的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标准体系。

  (四)建立独立且比较完善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网站。

  (五)有专职工作人员,且在专业分布上应当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业务范围相适应。

  (六)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和技术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社会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七)有严格、科学的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保密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申报及评选材料

  (一)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申报书(见附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公司章程,并加盖机构印章。

  (三)法定代表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报告。

  (四)信用服务规程、技术标准、从业守则、信息保密制度和信用产品样本等材料。

  (五)信用信息数据库等业务系统基本情况说明。

  (六)评估报告和质量评审的工作流程。

  (七)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

  (八)信用服务业绩、活动等相关证明文件。

  (九)信用承诺书(见附件)。

  (十)其他必要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征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

  请申报机构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所有报送资料的原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邮寄至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信用建设协调科,联系电话22830917,并将上述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gfgjxyb@163.com。

  (二)组织评审

  由统筹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

  (三)网上公示

  统筹小组办公室将对拟选定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入选我市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库。

 

  五、拟开展的工作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一)按照独立、公平的原则创新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报告编制工作。

  (二)探索开展失信案例调查、失信记录等工作制度编制、实施。

  (三)探索开展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和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建设、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预警、失信跟踪监测等协同监管工作。

  附件:

  1.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申报表

  2.公司数据能力资料

  3.信用服务业务业绩清单

  4.信用服务成员基本情况(附个人信用报告)

  5.信用承诺书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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