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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项资金第二次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工信局(商务局):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将开展2018年度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第二次双随机检查工作,检查了解资金的管理使用、扶持成效等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1月5-7日(具体时间及企业项目见附表)。
二、检查对象
随机抽查的对象为2018年度获得专项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双随机检查规定的比例,本次抽查企业数6家。项目包括省级技术创新、产学研、企业技术中心、节能循环经济专项等。
三、检查内容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挪用;
2.项目申报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3.项目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听汇报,看项目,查凭证的方式,了解工业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促进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检查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公开。
五、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由行政执法检查人员、计财处、业务处以及项目单位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人员组成。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可登录福州工信门户网站查询下载。
2.业务处室人员负责联系受检企业以及所在县(市)区工信局,做好对接工作并参加各自承担项目的检查。
3.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应携带执法证,参检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自律。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