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启动(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
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启动
为重点推进工业企业应用机器人实施智能化改造,着力提升佛山市机器人本体制造技术水平以及系统集成创新水平,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佛府办〔2018〕9号)的规定,现组织申报2019年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一)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已另行印发申报通知,见附件1);
(二)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
(三)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
(四)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扶持项目;
(五)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扶持项目。
已获得专题二项目立项的机器人设备,不得再申报专题一项目。已获得专题一项目扶持的机器人设备,可继续申报专题二项目,若获得立项须相应扣除已获得专题一项目的扶持额度。
专题三、四中,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同一企业单个年度只能申报其中1项。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三)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3);
(四)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4);
(五)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5)。
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www.fset.gov.cn)、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下载。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由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审核汇总后,于5月10日前通过平台和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金管理
本项目将参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佛府办〔2017〕21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