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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东莞市)奖励资金前置性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部分政策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9〕75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试运行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19〕771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东莞市)奖励资金的通知》(东工信函〔2019〕358号)的有关要求,经组织发动、企业申报和形式审查等程序,东莞顺裕纸业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通过形式审查。参照《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形式审查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至5月27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2017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东莞市)奖励资金通过形式审查企业名单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0日
(联系人:李婉婵,联系电话:2168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