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撤销“鼻内镜下经鼻微波治疗及术后不置管的改良泪囊鼻腔吻合术”等10项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撤销“鼻内镜下经鼻微波治疗及术后不置管的改良泪囊鼻腔吻合术”等10项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佛科〔2015〕147号)规定,在拟撤销立项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材料,现对“鼻内镜下经鼻微波治疗及术后不置管的改良泪囊鼻腔吻合术”等10项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予以撤销立项,从撤销立项之日起三年内(即2019年-2021年)不再受理上述项目组主要成员申报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对应项目承担单位计入不良信用记录,降低信用等级。
附件:撤销立项项目清单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