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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8 浏览量:316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2-18/2019-03-08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宁科﹝2019﹞40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科技局,各高新区(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国科办专〔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市重点工作,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聚焦“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原国家外专局经技司和文教司等单位组织实施的相关外国专家引进项目等均整合为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组织实施。经国家或市批准纳入年度资助计划的项目,根据单位实际支出,对外国专家在宁生活费、工薪、国际旅费等进行资助。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按以下五个方向进行申报。

  (一)战略科技发展类

  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

  (二)产业技术创新类

  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三)社会与生态建设类

  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四)农业与乡村振兴类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五)市级外国专家项目

  市级外国专家项目是以支持我市主导产业创新发展为目标,由我市择优资助的引进境外人才项目。仅申请市级项目时,请在申报系统中选择“省级资助”,行业领域参照国家级。申请国家级资助而未通过国家级立项的项目,可转为市级申报项目,参加市级项目评审、择优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依法在我市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单位。

  (二)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三)鼓励外国专家长期来华开展深度合作。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项目整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各项目单位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

  (二)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申报项目,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应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三)申请国家级支持的项目,2019年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引进境外专家申请专项经费资金”(预算)应不低于20万元。江北新区的市级立项项目经费由江北新区财政承担。

  (四)申请专家工薪,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它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五)各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同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六)各项目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对外国专家工作中发生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七)申报项目统一使用《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在线申报。新单位须在线申请“注册用户”,经国家、市审核通过后方能使用申报功能。在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2019年3月8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材料包括:

  1、与网上申报系统数据完全一致的申请表(网上提交后,由系统导出,单位签章)。

  2、附件材料:包括单位简介、项目先进性及专家资历等相关证明附件。

  联系人:徐峰,电话:83368517,姚群,电话:83151982,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外国专家局。Email:qunyao@naiep.org。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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