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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百区提升示范工程第四批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宁发改服务字〔2019〕31号
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局(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百区提升示范工程第四批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19〕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要求的省、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一、在线申报。请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局(开发区经发局)严格把关,确保集聚区申报材料真实、完备。指导具备申报条件的集聚区尽快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江苏发改委旗舰店”在线填报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
二、纸质材料。申报书与附件材料须按照通知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按照“江苏省XX(名称)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类别)”的格式填报),一式三份,汇总后于2019年3月8日前连同正式行文的推荐意见送至市发改委服务业处(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C座1870室),逾期不予受理。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