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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促进对外贸易专项(促进进口)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商务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促进对外贸易专项(促进进口)申报工作的通知》【佛商务外贸字[2018]45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文件对已申报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进口贴息项目)的企业扶持,企业无需重复提交纸质材料。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8年12月19日前将申报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进口贴息项目)的相关材料申报至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fczj.gov.cn),逾期平台不能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企业上传的已盖章的扫描资料一定要与已上报给区局的纸本材料内容一致、扫描顺序与装订顺序一致,平台技术联系电话83282211。(区经贸联系人:汤小姐,86293676,;关小姐,86293674。)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