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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6 浏览量:630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公示原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珠江西岸八市和省内其他有关地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现将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以因素法切块方式分配的资金,请各地根据《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附件3)的支持范围和标准,认真组织本地区的申报、评审、公示及项目实施等工作,项目确定后60日内报省备案,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指导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要求实施建设,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并及时将实施结果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将按一定比例对各地项目进行抽查。

 

  二、关于“重点工作经费开支”等已明确具体项目的专题,请各地、各单位按照省下达的项目计划,按规定尽快将财政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为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地根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4),认真抓好落实。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4月6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柳源,电话:020-83135943;省财政厅 陈斌,电话:020-83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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