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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1 浏览量:207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8-07-11/2018-08-20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8﹞5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和有关单位围绕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品牌企业培育、开放合作水平提升、深度融合发展五方面组织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0日。现将《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企业通过互联网注册成功后申报,网址:http://221.181.145.5:8090/cjpt。同时,企业向所在区经信部门提交项目书面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指南详见《通知》中附件1,具体申报要求集中发布于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

  二、材料报送要求。区经信部门受理企业书面申报材料后,会同区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书面申报材料由各区以区为单位报送至市经信委对应职能处室,截止时间为8月14日。各区未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报省。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汇总表(《通知》中附件3,纸质3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通知》中附件4,纸质2份)、项目申报主体申报材料(纸质2份)。

  三、属地严格把关。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各区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职责审核,严格把关。同时,按《通知》要求,将按比例组织开展项目真实性抽查,有关抽查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区相关部门应配合我委职能处室做好真实性抽查工作。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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