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宁经信信推〔2018〕385号
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各区经信局、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江苏省“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上云”工作指南和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南京市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原则上以工业与生产服务性企业为主。
2.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3.本次申报分三类:一是非星级上云企业储备;二是省三星级上云企业认定;三是省四、五星级上云企业汇总申报。
4.上云业务合同(新建、续建、扩建以及维护均可)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后。
二、申报要求
1.申请非星级上云企业储备的企业直接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与上云业务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2.申报省星级上云企业的企业填写《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见附件2)及配套证明材料,申请表须加盖公章。
3.请各区(开发区)接通知后,抓紧组织辖区内的企业积极申报,指导企业按照《江苏省“企业上云”工作指南》和《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编制材料,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于7月13日(星期五)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和汇总表(附件3,盖章)报送至市经信委信息化建设与推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通知及申报材料的电子格式,可从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 //www.nje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其他事项
我委将根据申报材料,按照省企业上云工作指南要求,认定省三星级上云企业,并将初审通过的省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汇总上报省经信委。
联系人:杨军 联系电话:68788931
电子邮箱:303630045@qq.com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